日前,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的意见》(简称《意见》),强调严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意见》提出,建立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作为促进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意见》要求,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要严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公安部门要主动、强力介入,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的有效机制。实行刑事司法程序优先,依法快查、快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在全国率先对食品安全犯罪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以有效遏制犯罪行为。深挖违法犯罪线索,严打背后的“保护伞”。
《意见》还要求,要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每一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整治中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区(县)负责人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