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30天内无证流浪犬无人认领就要捕杀

2010-12-01 11:41阅读:58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在上海市人大召开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论证会上,城市流浪犬的处置问题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据公安部门调查推测,上海全市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60万条。狗越来越多,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2006年至今,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3009年发生近14万起。

条例规定对无证犬和流浪犬“集中收容”,30天内无人认领,则“按照规定处理”。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在此前的解读会上就表示:所谓的“按照规定处理”就是“捕杀”。对此,引发网友热议,支持、反对方各抒己见。

有网友发表微博直言,“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数千人因狂犬病身亡,是人的权益大还是狗的权益大?若反对的人中有亲人被狗咬伤并导致狂犬病发病死的,请问你会有何感想?”更有甚者说:“流浪狗浑身脏恶臭,对无主的流浪猫狗就应该坚决捕杀!”

另外有一些网友希望能区别对待:“对有传染性狂犬病的病犬,或者恶犬应该给予捕杀,但是对于一般的流浪犬是否能够最终不要给予捕杀。因为流浪并不是一种罪过,不能因为流浪犬无主,就认为它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理由。”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