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南京低保收入核对办法将执行 已揪出一批骗保者

2010-09-27 10:41阅读:6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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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从南京市低保处获悉,《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审议,将于11月1日起执行。

  今后申请低保和保障性住房,不仅要过劳动保障、公安、房产、公积金中心和地税及民政管理网络的关,申请人银行存款、证券交易及购买的保险等,都将接受有关部门的联合核查。

  已揪出一批骗保者

  2009年10月起,南京市民政局联合劳动保障、公安、房产、公积金中心和地税等职能部门,分别在下关、建邺、鼓楼和玄武区的4个街道试点,对辖区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实际收入调查核对。因网络跟踪到位,随后各区都发现开着私家车吃低保、住着超面积住房吃低保的骗保典型,被立即停止低保身份。

  截至2010年,南京市低保人数10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10年1-4月,累计新增低保对象5408人,退出者11276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被发现有骗保行为。

  南京市民政局近日向市政府递交《南京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通过六大网络分别提供的数据,整合出这个社会救助管理综合服务软件,其搭载的各项信息比对模块,将帮助管理部门发现并揪出不符合条件的骗保人。据悉,该核对办法11月1日起在全市推开,这意味着各街道的低保管理都能够透明化。

  搭建信息数据平台

  在《暂行办法》第六条看到,收入核对的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财产。其中,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

  市低保处负责人表示,在去年六大网络并联的基础上,民政部门正在并已与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等单位或企业取得共识,眼下正在搭建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很快就会推向现实操作。

  该负责人说,“现代信息手段固然重要,但仍不能丢掉上门入户等传统方式辅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领取等都易于通过网络核查,但有些获得及赠与、赔偿,甚至古董、艺术品等财产核查,仍须借助传统方式。

  匡算小买卖收入时会“就低”

  核查将依据什么标准?市民政部门表示,2009年,他们依据各相关经营行业的数据,并结合南京不同区县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对无固定收入的各类小买卖,设定了一些收入标准。而据悉,各社区和街道在具体匡算小买卖的收入时,“就低”采取了其中的标准。

  对于低收入人群“放在银行的存款也透明了”的担心,该人士说,我们只从管理数据平台获取大致数额,只为了证明他已超过继续享受低保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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