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复杂假期”2010年度中秋国庆休假的加班费算法。
14日,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2010年中秋节、十一休假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方法。据介绍,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
一类是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
另一类是休息日,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为休息日。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说通俗一点就是三倍薪金。
而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俗话说的双薪。
2010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