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等7省先期试点推出工资物价联动机制

2010-05-27 10:14阅读:71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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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态,有条件的省市可自主考虑推行最低工资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以平抑物价上涨对居民收入的影响。26日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市暂不实行工资与物价联动机制。

七省先期试点

面对日渐扩大的收入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大体每年一次的调整显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百姓要求随物价水平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水平的呼声也日渐增高。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目前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江苏省是率先确定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涨幅逾12%。东莞、重庆、北京等多个城市也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这些地区的最低工资将可能不再是一年一调,而是随物价涨落频繁地调整。增长缓慢的最低工资和节节攀升的物价之间,实现动态联动。

据介绍,山东规定这一物价联动机制,是由物价部门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当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即启动联动机制。

对于这7个省的试点,人社部官员表示,这并非由该部统一安排,而是相关省份的自主行为。这位官员介绍,由于各地物价水平差异极大,该部尚不会统一安排这种试点,但有条件的省市可自主考虑推行。对于建立了工资联动物价调整机制的地区,该部要求,相关地区每次调整前,都需要把调整方案上报该部备案,经该部批准后,就可以执行了。

北京暂无试行时间表

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暂时没有建立最低工资和物价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这位负责人强调,北京市在调整最低工资水平时,会充分考虑物价增长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在衡量调整最低工资幅度时,会充分考虑这方面因素。

该负责人还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由本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就业状况四大因素综合决定的,其中,物价因素所占比重较大,它属于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物价等因素的变动情况较大,2010年北京市已经确定要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增幅可能达到12%左右,预计可能从80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左右。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北京市要推出实施工资物价联动机制,需要由市政府出台文件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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