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为加大污染物处理,全市已建成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从每天34万吨提高到近53万吨;关停了鹿城制革、洞头水产品加工、永嘉造纸等210多家污染性企业;对106家电镀、合成革、制革企业等实行重点监管,进行限期治理。同时推行“绿色信贷”,帮助企业解决节能减排项目资金需求。
2009年温州市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68%。各地加大创建力度,新增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22个,市级生态乡镇52个,市级生态村282个。建立生态创建退出机制,对命名后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的5个乡镇、9个村予以撤销命名,责令6个乡镇、21个村限期整改。
据介绍,2009年温州市共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达1.16亿元,新增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对15条主要支流进行水质监测,建立了相关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