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沈阳市国民经济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地区生产总值以16.3%的速度稳步增长的同时,实现实名制就业23.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比上年更降低了0.25个百分点,下降到3.1%,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04.4万人,增长4.15%,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40.3亿元,增长25.13%,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全面增加。 |
一、沈阳市城镇单位职工变化的主要特点
(一)职工总量、在岗职工增加。
2008年,沈阳市城镇单位职工(在岗职工与离岗职工之和,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下同)总量为113.7万人,比上年净增1.5万人,增长1.32%。其中,在岗职工98.7万人,比2007年增加3.2万人,增长3.37%,增幅高于职工2.05个百分点;离岗职工15.0万人,比上年净减1.7万人,减少10.36%。职工总量的增加主要是在岗职工增加所致。
(二)外商投资企业在岗职工增幅最高,所占比重提高。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在岗职工为7.9万人,比上年的7.3万人净增0.6万人,增长7.25%,增幅最高,所占比重提高了0.29个百分点;其中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占外资企业的90.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2.6万人,减少了0.1万人,所占比重下降0.18个百分点;其中合资经营和港澳台独资经营企业占93.5%。内资企业为88.2万人,比上年的85.4万人增加了2.8万人,但所占比重下降了0.1个百分点。从内资企业分布看,国有企业在岗职工为57.3万人,比上年增加0.8万人,所占比重64.99%,低于上年的66.13%,比上年降低了1.14个百分点;有限责任公司为19.3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占21.93%,比上年增加了1.81个百分点;集体企业为6.3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占7.09%,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51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为4.3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占4.82%,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38%。
(三)企业、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增加。
2008年,企业单位在岗职工68.1万人,比上年上升了6.03%,占全市在岗职工的69.03%,超过2/3;事业单位在岗职工23.3万人,比上年减少了3.1%,占全市在岗职工的23.56%;机关单位在岗职工7.3万人,比上年上升了1.26%,占全市在岗职工的7.41%。
(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增幅最高。
从全市的在岗职工各行业分布看,在岗职工增幅最高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14.46%,最低的为住宿和餐饮业下降了15.67%。在岗职工人数居首位的为制造业29.8万人,比上年增长8.55%,其增幅居第二位;居末位的为农林牧渔业为0.6万人,比上年下降了13%,下降幅度居末二位(见表1)。
表1 各行业在岗职工人数及增长情况
项目 |
在岗职工(人) |
增幅(%) |
2008 |
2007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2846 |
19959 |
14.46 |
(三)制造业 |
298296 |
274799 |
8.55 |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53307 |
49469 |
7.76 |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2008 |
30104 |
6.32 |
(五)建筑业 |
47535 |
44924 |
5.81 |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6697 |
6330 |
5.80 |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38706 |
36663 |
5.57 |
(八)批发和零售业 |
45329 |
42974 |
5.48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4995 |
14396 |
4.16 |
(十一)房地产业 |
15302 |
14865 |
2.94 |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18830 |
117040 |
1.53 |
(十)金融业 |
28235 |
27900 |
1.20 |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82918 |
82136 |
0.95 |
(二)采矿业 |
21036 |
21081 |
-0.21 |
(十六)教育 |
103105 |
106870 |
-3.52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3505 |
25661 |
-8.40 |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1093 |
12285 |
-9.70 |
(一)农、林、牧、渔业 |
5798 |
6664 |
-13.00 |
(九)住宿和餐饮业 |
17291 |
20504 |
-15.67 |
(五)离岗职工总量继续减少、但降幅减缓。
2008年,沈阳市离岗职工为15万人,同2006年相比,逐年减少了2.6万人、1.7万人,下降了13.39%、10.36%,离岗职工总量继续减少、并且下降幅度趋缓。从全市各行业分布看离岗职工与2007年相同,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为8.1万人,占53.79%,比上年下降了3.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1.5万人,占9.89%,与上年持平;批发和零售业为1.1万人,占7.61%,比上年下降了0.51%;建筑业为1.1万人,占7.14%,比上年上升了0.26%。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离岗职工为6.6万人、比上年下降了6.95%,占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11.54%;集体企业为5.5万人、比上年下降了17.47%,是其在岗职工的87.36%;其他经济为2.9万人,比上年下降了2.83%。
(六)劳务派遣工遍布各领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在各个领域都有所体现。2008年全市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为2.5万人。从登记类型看,国有经济为1.3万人,占51.02%;集体经济为515人,占2.08%;其他经济为1.2万人,占46.89%。从企事业单位看,企业为2.2万人,占87.48%,事业占6.24%,机关占6.28%。从19个行业门类来看,制造业居首位,为0.8万人,占31.19%;其次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0.5万人,占20.64%;再次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4万人,占16.61%。
二、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变化的主要特点
2008年沈阳市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在去年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又迈上新台阶。全市城镇单位共发放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与离岗职工生活费之和,下同)为340.2亿元,比2007年增加68.3亿元,增长25.12%。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31.2亿元,比2007年增加66.9亿元,增长25.32%;离岗职工生活费9.0亿元,增加1.4亿元,增长18.19%。
(一)职工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2008年沈阳市工资在各项政策推动下,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虽然遭遇全球性经济危机,但职工平均工资仍呈现出上升势头;同时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沈阳市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这些都促进沈阳市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与离岗职工生活费之和/在岗职工与离岗职工平均人数之和)为29545元,比2007年增加5791元,增长24.38%。
1、企业与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差距各异。2008年沈阳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6099元,比2007年增加4781元,增长22.43%,比上年提高5.93个百分点;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7007元和42751元,比2007年增加8843元和7826元,增长31.4%和22.41%。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由上年低于事业单位8.06个百分点扩大到8.97个百分点,由上年低于机关单位12.18个百分点缩小到0.02个百分点。
2、国有、集体、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基本持平。2008年沈阳市国有、集体、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35835元、8613元和25965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969元、1654元和4911元,增长24.14%、23.77%和23.33%,其增幅相差0.37和0.44个百分点,相差幅度较低,基本持平。
3、十九个行业门类的职工平均工资均有提高。2008年在十九个行业门类中,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最高,为62662元,增长30.8%;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50858元,增长1.65%。最低的是住宿餐饮业,为13318元,比上年增长6.07%。
从沈阳市十九个行业门类看,有十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为农林牧渔业(15336元)、采矿业(25407元)、制造业(21551元)、建筑业(19093元)、批发和零售业(19358元)、住宿和餐饮业(13318元)、房地产业(23980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19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6467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435元)(见表2)。
表2 职工平均工资及增幅
项目 |
职工平均工资 |
增幅% |
2008 |
2007 |
四、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
|
|
|
(一)农、林、牧、渔业 |
15336 |
13434 |
14.16 |
(二)采矿业 |
25407 |
20071 |
26.59 |
(三)制造业 |
21551 |
16653 |
29.41 |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9302 |
33382 |
17.73 |
(五)建筑业 |
19093 |
15775 |
21.03 |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0415 |
27234 |
11.68 |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50858 |
50031 |
1.65 |
(八)批发和零售业 |
19358 |
15177 |
27.55 |
(九)住宿和餐饮业 |
13318 |
12556 |
6.07 |
(十)金融业 |
62662 |
47908 |
30.8 |
(十一)房地产业 |
23980 |
19157 |
25.18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1192 |
18746 |
13.05 |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43931 |
35507 |
23.72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467 |
16555 |
59.87 |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16435 |
14174 |
15.95 |
(十六)教育 |
40809 |
31092 |
31.25 |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39417 |
31133 |
26.61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0424 |
30795 |
31.27 |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42211 |
34365 |
22.83 |
(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突破3万元。
2008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突破3万元,为33544元,比2007年增加6173元,增长22.55%。
1、国有单位最高。从登记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居首位为38981元,增长22.65%;集体单位为16645元,增长22.68%;其他单位为27637元,增长22.64%,三者增长速度基本一致。
2、垄断行业和科技含量高的行业仍保持较高水平。2008年金融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等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利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居首位和第五位,其中金融业为65447元;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为42405元。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较高,在全市十九个行业门类中,技术含量高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居第二、第三位,为55403元、45850元。
从沈阳市行业间平均工资分布看存在差异。2008年沈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金融业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是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95和1.65倍;最低的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是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42和0.52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相差51204元,比上年增加10568元,相差的倍数由上年的4.04倍上升到4.6倍,工资差距扩大。
(三)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增加。
2008年,全市发放的离岗职工生活费9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8.19%。离岗职工年平均生活费为5481元,比2007年增加1231元,增长28.96%,比上年提高6.76个百分点,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的增速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41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单位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为8977元,比2007年增加2069元,增长29.95%;集体单位为735元,增加177元,增长31.72%;其他单位为7728元,增加1617元,增长26.46%。
(四)劳务派遣工平均报酬较低。
2008年,沈阳市劳务派遣工报酬4.5亿元,劳务派遣工平均报酬为20098元,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占其68.03%、59.92%。其中:国有单位劳务派遣工平均报酬为19184元,是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3.53%、49.21%;集体单位为9135元,是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6.06%、54.88%;其他单位为21440元,是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2.57%、77.58%。
三、对增加就业、缩小工资差距的几点建议
增加就业,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根本,面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对就业带来的冲击,我们已经无法独善其身,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刺激经济增长,保就业、保民生。因此,建议:
1、要加强创业观念教育和典型引路的做法,使更多劳动者通过建立自强自立、自主创业、敢于创新、不怕风险等理念,奠定创业的思想基础,并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要落实好国家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创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现,形成全民创业的风气,使创业这一积极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成为经济和就业的新的增长点。
2、针对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增强、稳定性下降以及广大劳动者对就业的需求的现状,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增强劳动者的就业安全感。一是要形成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他们通过就业来融入社会,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双赢的机制。三是要强化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功能,为劳动者灵活就业以及在工作岗位之间的变换提供就业保障。四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3、政府应加强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有效功能,加强对高工资行业的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政府要用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适度调节垄断行业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尽快打破行业垄断,使垄断利润趋向社会平均化,从根本上解决垄断问题;要消除收入分配过程中的不合理因素,建立起科学的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