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224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4855.6元,比上年增加
723.3元,自
2004年以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47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是近四年来最高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2.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9.6%。
一、农村居民增收特点
(一)家庭经营收入主体地位稳固,三大产业均有较大增幅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16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8元,增长11.1%。其中,“一产”收入人均3018.9元,增长10.3%。从构成来看,农业收入人均2674.1元,增长9.2%;牧业收入人均319.8元,增长18.3%。二三产业收入增长加快。“二产”收入人均18.7元,增长3.3倍,“三产”收入人均126.1元,增长17.1%。
主要粮食品种量增价涨,推动了农业收入增长。2007年、2008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均获得大丰收,农村居民人均出售粮食增加较多。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8年人均出售粮食2720公斤,比上年增长26.2%;据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粮食生产者价格上涨了2.4%,玉米价格比上年上涨1.9%,水稻价格上涨5.13,大豆价格上涨33.3 %。
在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扶持下,黑龙江省畜牧业稳步发展,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出售肉猪及猪肉平均价格比上年增长28.5%,出售量增长5.9%,出售肉猪及猪肉人均现金收入增收203.4元。据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2008年牛奶价格是黑龙江省历史最高年份,农户出售牛奶价格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户出售牛奶每公斤价格为2.55元,比上年提高42.5%;牛奶人均出售量增长了11.8%,出售奶类人均现金收入增收64.9元。此外,出售仔.幼.育肥畜禽和小动物人均现金收入增收45.2元,出售家禽人均现金收入增收6.8元,出售蛋类人均现金收入增收6元。
(二)工资性收入增长快,务工收入增势迅猛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916.8元,比上年增加142.9元,增长18.5%。2008年黑龙江省继续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全面建设县(市)、乡(镇)劳务输出平台,搞好劳务对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稳定提高就业率。2008年,外出就业劳动力人均务工时间比上年增长7.6%。《劳动合同法》等保护劳动者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与实施,使农民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工资兑现较好。同时,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农业生产机械化、协作化水平的提高,为农村居民在本地提供劳务增收创造了条件。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732.2元,比上年增长19.9%。
(三)非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政策性因素使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为243.6元,比上年增加47.5元,增长24.2%。其中,人均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69.6元,比上年增长10.4%。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531.6元,比上年增加218.2元,增长69.6%。其中,人均粮食、良种、生产资料、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性补贴收入为456元,比上年增长82.3%。
二、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一)收入渠道更趋多元化
随着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第一产业纯收入所占比重下降,非农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比例增加,但第一产业的主导地位没有改变。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第一产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2.2%,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仍占主导地位,非农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比上年增加0.3、0.3、0.3、3.3个百分点。
(二)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不断提高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4159.6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85.7%,比上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显示出农村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从事生产经营的方式更加趋向商业化、市场化。
(三)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据对黑龙江省2240户农村住户家庭收入五等份分组显示,2008年,20%低收入户组人均纯收入为1330.5元,比上年增长31.8%,20%高收入户组人均纯收入为10869.4元,比上年增长18.6%。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007年的9.1:1缩小到8.2:1。
三、农村居民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
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增收总体形势良好,但农村居民进一步增收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
(一)农牧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降低
近年来,国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农资价格,致力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受原材料上涨和运输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持续攀升,农业生产成本增大,压缩了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增长的空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黑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别比上年增长12%、8.6%、1.9%和8.7%,2008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又上涨了22.7%。据测算,农资价格上涨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减收530元。另一方面,间接生产费用及人工费用提高,导致粮食种植成本大幅上扬。从省农委反映的数据看,多数地区玉米种植成本较上年普遍升高23%-30%,大豆平均种植成本约在320-340元/亩,较上年增加80-90元/亩。
(二)生猪养殖效益下滑
黑龙江省生猪市场价格自2007年5月出现骤然上涨,经过连续5个月飙升之后,一直维持高位运行态势。从2008年4月开始生猪市场价格走低,8月开始大幅下降,省物价局成本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10月降至每公斤10.6元。据省物价局对109个不同饲养规模的生猪成本调查户开展的成本监测调查,2008年1、2月出栏生猪净利润(含副产品产值)分别为5.14元/公斤、5.52元/公斤,随后开始逐月下降,9月份降为0.3元/公斤、10月份为-0.48元/公斤。10月份养猪户亏损,生猪生产效益出现了拐点,这应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适时出台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控,以避免生猪市场价格不断下滑使养猪户的收益遭受更大的损失,导致宰杀母猪、空栏的现象再次出现,确保生猪生产良性发展。
(三)大豆购销清淡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期国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这对国内粮食市场影响较大。目前,大豆进口价格一路下滑,大豆市场价格波动很大,黑龙江省大豆市场收购价格也持续走低,这使粮食经营者入市十分谨慎,而豆农则比较惜售,他们都期待着豆价上涨。因此,大豆市场收购难以启动。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四季度大豆出售价格为每公斤3.49元,比三季度下降25.3%,比上年同期低0.33%;人均大豆出售量比上年同期下降48.7%,人均大豆期末结存量比上年高62%。
(四)金融危机对将农民外出务工受到影响
受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对黑龙江省农民省外从业收入的影响已有所显现。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在国外从业得到收入下降了24.9%,人均在省外国内从业得到收入下降了6.7%。目前金融危机对来自省内务工收入影响虽不明显,2008年来自省内务工收入增长了26.1%。但金融危机的冲击由于时间和空间滞后的原因,对省内企业的影响也将逐步显现。黑龙江省除了要承受大量农民工从沿海地区回流形成的“一次返乡潮”以外,还要承受本地企业受金融危机冲击而倒闭或裁员形成的“二次返乡潮”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要把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之策,不断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扩大水田面积。搞好病险水库消险加固,加强水源工程建设、灌区渠系硬化和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水利化水平。加强水利设施的经营和管护,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发展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三是加强土壤肥力建设。鼓励农民多积、多造、多施农家肥,加快推广生物肥、绿肥,加大秸秆、根茬还田力度,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地力。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控,遏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
应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有效的行政手段,抑制农资价格的上涨,使市场上的农资价格保持在让农资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都能承受的水平上。一是要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农资生产,降低农资生产成本,增加农资供给;二是疏通农资流通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三是加大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农资流通秩序,保证农资质量,防止随意哄抬价格;四是加大对农户购买生产资料的直接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面。
(三)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生猪生产健康发展
一是应积极推动和鼓励生猪生产实行规模化和标准化饲养,降低饲养成本,提高生产者规避市场风险和疫情风险的能力。二是应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生猪饲养基地,搞好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对接,提高生猪生产的产业化程度,可采取委托式饲养(养殖户只挣场租费、管理费和人工费),或根据生猪市场行情采取订单式收购模式,以保护养猪户的利益,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三是落实和完善国家生猪活体储备制度,加快母猪储备基地建设。
(四)加大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粮食加工转化支持力度,保证粮食购销顺畅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正常年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已稳定在750亿斤以上,粮食商品量稳定在550亿斤以上,扣除省内各种消费用粮,每年将有400亿斤以上粮食需外销。一是应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和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加快提升粮食收储、烘干、加工、发运等设施条件、服务功能,更好地适应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加快黑龙江省粮食物流节点和流出通道建设,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运转效率,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可靠保障。二是对省内粮食加工、转化给予大力支持。支持省内粮食精深加工业发展,适当减少原粮出省,缓解铁路运输压力,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良性循环。
(五)做好指导和服务,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
面对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应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信息,掌握今后他们的打算和就业意向。对于还想外出务工的,有关部门可以利用年底农闲时间,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能力。安排返乡农民工与本地企业进行对接,帮助他们实现在家门口就业。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返乡人员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改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