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除两种情形外,股(股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权转让所得收入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个办法,七类情形被界定为股权转让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对于这七种股权转让行为所得,办法规定将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征纳双方涉税行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同时,鼓励个人投资、积极创业。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规范股权转让过程中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延续原有规定主要框架的基础上,就股权转让范围、股权转让双方及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时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服务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相关规定更为科学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