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和新三板股权转让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标准明确

2014-06-04 11:25阅读:6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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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优先股和新三板股权转让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标准,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专家指出,目前印花税的调整空间有限,降低印花税对促进证券(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交易的效果有限,应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考虑整个资本市场的税收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优先股交易的印花税按单边征收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另有专家指出,新三板股权和优先股交易的印花税税率遵循A股市场的征收标准,很难说对新三板和优先股市场会产生什么特别影响。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优先股和普通股均可进行交易,但此前由于没有优先股,也就没有相应的印花税。现在将A股市场的印花税沿用到优先股和新三板交易中,对后两者的股票交易不会有特殊影响。

2013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国务院2014年5月发布的新“国九条”提出,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按照宏观调控政策和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统筹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印花税虽然存在取消的预期,但可能性不大。邵宇表示,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的资本利得税和股票交易所得税相比,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很低,印花税本身调整的空间不大,但在双重征收和抵扣政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应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考虑整个资本市场的税收问题。

曹远征表示,目前的关键不是调整印花税,而是资本市场是否活跃,在目前并不活跃的市场状况下,不能本末倒置。仅靠降低印花税来刺激证券交易是值得商榷的,印花税的税率已很低,降低印花税对促进交易的效果有限。从税收角度支持资本市场需要从更宏观的角度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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