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中国节能环保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
《行动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政府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的30项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能评和环评制度。二是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三是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确保完成各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价格政策,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六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八是落实目标责任。
方案称,将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条件,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同时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昨日提出,要强化节能和碳强度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按月公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要完善政策机制,发挥好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作用,引导各类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要严格污染减排责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些地方和企业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处罚。
此外,《行动方案》将今明两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地区。同时,提出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明确了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