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余额宝”规模突破4000亿,将互联网金融(金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监管成为近期一大焦点。目前金融界人士几乎一边倒地在呼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尤其在余额宝规模突破4000亿之后。
央行副行长李东荣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会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要发挥它的正面作用,规范发展,并表示新生事物央行都支持。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前委员李稻葵强调,必须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并相信今年应该会出台互联网金融暂行管理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广州分行行长、外管局广州分局局长王景武认为,由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且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对金融体系安全、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冲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邮储银行副行长徐学明近期表示:“比如余额宝,现在利率走高的时候没有遇到赎回,但利率一降低,如果出现大面积赎回,又没有必要的保证金支持,风险非常大。中国在去杠杆化的过程中,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流动性风险。要高度关注流动性风险,因为现在互联网金融规模不小,仅一个余额宝就相当于一家城商行规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表示,目前有许多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是明显的金融交易行为,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需要厘清。
杨凯生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肯定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有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增强,从这个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有它发展的理由,有它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它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新的东西,所以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管。
杨凯生表示,互联网金融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它的实质是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除非它脱离金融的范畴,那么就应该由别的办法来规范。但有许多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明显是金融交易行为,是明显的金融业务,那么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确实需要厘清。
杨凯生指出,“互联网金融如果有特殊的豁免权,那也应该通过法规的形式说清楚,而不是简单地‘让它去做吧,哪一天出事了再说’,这个恐怕会有一点问题。我希望还是应该把它规范起来,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规范,互联网金融能发展得越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