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重回市场焦点 投行盈利模式待变

2014-02-28 10:17阅读:4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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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IPO重启的首批新股(股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结束,并购重组重回市场焦点。证监会最新公告显示,本周五两家公司将上并购重组委。

一、机遇与挑战并存

过去一年IPO的暂停给并购重组带来了快速发展的机会,然而,在IPO走入正常轨道之后,并购重组业务将面临着新的机会和挑战。

机会无疑来自于监管理念的进一步改进。日前,从监管层处获悉,今年将考虑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相关制度安排,简化和减少行政审批,采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并购重组。其中或推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的部分修订。

挑战则在于并购重组本身结构性机会的变化,以及投行业务格局的演变。前者方面,原有占主流的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等存量机会将面临调整,而市场化产业并购机会则在增加。后者方面,在经历了2013年的快速发展后,2014年IPO重启之后并购业务还能否保住发展势头,将极大考验投行转型的能力。

二、政策推动将继续

自2013年10月8日起,证监会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以来,至今尚未出现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的案例。但过去一段时间的简化审批以及配套支持措施推进,显然已让市场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比如在并购重组同时允许配套融资的政策实施,在投行看来就对市场有着积极影响。

今年,并购重组的政策推动将继续。

此前,在《深化并购重组改革措施十五条》中,已对《重组办法》和《收购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做出了专门研究,未来或配合十五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推进。

在《收购办法》方面,或体现四方面特色。首先是取消要约收购行政许可。此外,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制度也将得到丰富,强化财务顾问责任。其次,还拟简化两种豁免情形的审批。最后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在《重组办法》方面,目前修订方向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包括部分取消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审批、取消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门槛限制。其次是优化和落实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包括明确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分道制工作要求、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标的资产的定价机制。最后则是在监管后移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明确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明确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以及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除了证监会层面的政策推动力之外,部委之间的联动也值得关注。目前,已有工信部牵头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消除制度障碍。

此外,据悉,证监会正大力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并联式审批机制。未来将不再以反垄断、对外投资、外资审查作为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三、投行盈利模式待变

监管的推动力仍在持续,但落到并购重组的主角身上,则是如何把握住机遇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这或许需要靠投行进一步发展并购重组的盈利模式来改变。目前,投行并购重组收入仍以财务顾问为主,而这仅是盈利模式的一个方面。

同时,业内人士强调,并购重组在运作过程中仍面临多种监管空白,比如并购要帮助客户做控股权收购,按现有法规监管,等并购基金退出时相当于实际控股人情况又发生变动一次,这方面的监管如何处理就是一个问题。

此外,还有退出期限的问题。按目前锁定期来看,其往往超过基金募集期。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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