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确定从今年元旦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
会议强调,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增强帮困救助能力。
今年是我国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至2013年,我国已连续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2013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93元。根据人社部最新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已达到6700万人。去年,全国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提高了10%左右。
会议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有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
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
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