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股票。2014年保监会的1号文落在资金运用上,并且当日行文当日下发,这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史上尚属首次。
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证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股票的比例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保监会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74683.11亿元,较年初增长8.96%。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10.12%。若按10%的比例来算,险资还有15%的投资空间,理论上有万亿元左右的险资能入市。
2010年8月31日施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暂行办法》同时表示,“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尽管未明确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股票,但自2009年创业板上市后,险资一直未投资创业板股票。
保监会1号文规定的投资政策涵盖整个保险行业,涉及范围广,不仅包括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也可以委托投资。当然,不是所有创业板股票都可以买。保监会这次规定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一年度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最近一年度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等。
保监会同时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将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股票资产统一计算比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创业板及其他股票投资,同一委托人委托同一专业管理机构管理的多个资产账户应当合并计算同一股票持股比例;同一专业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不同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应当以委托人为主体,分别计算该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合并持股比例。若合并计算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保险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人士表示,险资目前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险资投资创业板表明监管层希望引导更多的资金尤其是长线资金入市来提振市场信心。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创业板短期很可能因保监会公布的利好而继续上涨,但放开险资投资创业板股票能否为创业板带来实际利好,最终还要看相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