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承担。
不动产(不动产信托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土地、住房、草地、林地、农地等多种形态。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登记,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部门登记。
近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一次不动产登记研讨会上指出,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好地落实物权法,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不动产登记是建立物权制度的重要基础。物权公示这一物权法的重要原则,在不动产领域就需要依靠登记制度来保障。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转让和抵押的登记机构有十几个部门,既导致了重复登记、资料分散、资源浪费、当事人负担增加等问题,又不利于登记制度的健全。
比如房产证难办,是许多购房者共同面对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办理房产证需要面对十分繁琐的手续,需要跑测绘、国土、房管等多个部门,办理中途往往还要补充各种资料。
而且,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利于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征房地产税创造了技术条件。”还有的专家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能打击住房腐败。近年来,腐败落马官员涉房十分频繁,据中国经济研究院统计,21世纪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有将近半数涉及到房子。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据悉,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胡存智日前表示,加紧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大力推进,统一登记是完善权利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要抓紧开展各项研究和协调工作,特别是要尽快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起草。
分析人士表示,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的操作方法有两种,一是另起炉灶,进行相关数据的普查、调查,如此一来,可最大限度地保证登记的全面准确,但成本太大;另一种是利用以前的数据,进行技术系统的统一整合以及实时的补充更新,但由此将给数据的完整性带来一定挑战。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就住房数据而言,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很可能会以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整合,如此一来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房产交易、预售的职责还在住建部门。当然,对于遗漏的数据,一方面需要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上的保证,是可以逐步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