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寿险费率改革率先在普通型人身险领域放开,将最低预定利率由2.5%上调至3.5%。在近期召开的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研讨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认为,寿险费率改革机制的基本思路同样适用于未来分红险、万能险的费率改革。
据了解,今年8月初,保监会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放开人身保险(风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定利率,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和市场,将不再执行已经持续14年之久的2.5%的上限限制,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调整为3.5%。以此来激发寿险市场新的活力,力求扭转2011-2012年寿险业新业务连续负增长的困境。
新政推出后,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研发费改新产品,并推出上线。截至9月底,已报送的费率改革产品达到82个。8-9月普通型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7%,为2000年以来最高增速。截至9月末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中,重疾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年金保险等保障型险种占比达到70%。黄洪表示,消费者对改革后产品价格合理回归认识理性,没有出现因费改引发的集中退保和转保问题,也没有出现消费者基于降价预期而持币待购现象。
黄洪强调,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一旦确立,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与保险监管的倒逼作用将不可避免。例如,目前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成本控制,更加注重差异化经营,更加注重资产负债管理等核心能力建设。有的公司探索更加扁平化的管理架构以控制成本;有的公司报送的新产品的预定利率、费用结构等方面特色鲜明。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在放松前端定价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后端的监管指标体系。
黄洪表示,此次费率改革没有规定预定利率的具体水平,不是简单的价格调整,而是着眼于建立一套长期适用的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这套机制将来会引入分红险、万能险的费率改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