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指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同时提出,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中国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额2011年达2.22万亿元,这意味着如果不作调整,养老金账户将越来越入不敷出。专业人士估计,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由此可见,延迟退休年限确实可以有效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
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势在必行,延迟退休的大政方针已经确立。但缓冲期会什么时间点设立,会有多长的缓冲期,目前并无实质性消息。有专家指出,如今国家的养老金问题已经处于一个“时不待我”“刻不容缓”的阶段。“依照中国发展现状来看,逐年递增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额,并不能抵消养老金的未来支付压力。”
专家表示,国家不会一下把退休年龄延迟5年到65岁。肯定是要循序渐进推进,比如对部分人群某个年龄段的先推行,或者在某个地区先行试点。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提法尚属首次,也将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人力社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就《决定》中涉及到的社会保障内容的改革进行解读时指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指将来制定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将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缓慢地延长退休年龄。假如退休年龄延长一岁需要经过两年时间,那么在政策实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将退休年龄延长半岁,第二年再延长半岁,以此类推。
金维刚表示,在将来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还将设定几年的“缓冲期”,即经过几年的准备才会正式实施。因此,渐进式延迟退休就是采取比较缓慢而稳妥的方式,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尽量减小退休政策调整对社会和有关人员所带来的影响,这是许多国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