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两部委提出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增项目,重拳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强调,我国在水泥(水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解铝、平板玻璃、钢铁和船舶五个方面产能过剩比较严重。胡祖才要求,各地要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与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治理、布局调整优化紧密结合起来,在化解产能过剩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化解产能过剩,着力推进山东、河北等地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化解过剩产能还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把化解产能过剩与对外开放战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走出去”战略对化解产能过剩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外投资和合作,实现过剩产能的优化利用。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过程中,重点要严禁建设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妥善处理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按期完成追加任务;通过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快落后产能退出。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会议强调,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主要通过严格标准、上收权限等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在产能过剩行业内部,也要区别先进和落后,通过科学设定信贷标准分类施策。信贷标准的设定,要涵盖利润率等效益类指标、碳排放等环保类指标、安全生产等社会管理类指标、用地用电用水等资源消耗类指标、劳动生产率等效率类指标,以及行业技术标准等。要根据过剩产能行业和地区实际,完善“统一授信、限额管理”制度,合理上收授信审批权限,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开工项目授信由总行统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