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营改增”或将再扩围 通信生活服务业或入围

2013-10-25 11:29阅读:11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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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报道显示,“营改增”扩围明年初会有新动作,邮电通信业或生活类服务业将被纳入这一改革。相关人士透露,本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可能将确定“营改增”下一步计划,明年初肯定有动作,至于是邮电通信业还是生活服务业,尚不确定。

业内普遍认为,作为影响面非常广的生产性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中国通信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本应较早纳入“营改增”“由于三大运营商的总部在北京,且业务跨区域分布在全国,因此没办法在试点城市先推,只好待‘营改增’全国扩围之后再吸纳。

据了解,湖北电信运营商10月中旬从中国电信总部得到消息称,明年初邮电通信业开始“营改增”,半个月左右政策将出台。在湖北省10月13日至17日举办的相关培训会上,电信公司财务科长向税务人员介绍其语音、信息增值服务的收入类型以及收入如何确认,税务人员向电信公司介绍增值税收入和营业税收入确认的差异。

至于生活类服务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要加强研究能否、何时、如何推进生活类服务业营改增问题。”在“营改增”的最初部署中,原则上要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营改增”,后推进生活类服务业。”业内人士分析,王军近期提生活类服务业或许是某种暗示,跟民生贴近的可以优先推。

专家指出,总体而言,增税的概率很大。虽然对邮电通信业本身而言“营改增”可能会带来税负增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高税率会使其下游企业拿到更多抵扣,从而减轻税负。专家同时指出,不同于邮电通信业,生活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税负会降低,不过对上下游的影响相对较小。

据了解,关于“营改增”的110号文中提到生活服务业,但没有进一步解释具体哪些属于生活服务业。专家认为,和个人消费有关的,餐饮、娱乐、宾馆、文化、体育、剧院等等都属于生活类服务业。110号文明确指出,生活服务业原则上用简易征收的方法,即适用3%的税率,没有进项抵扣。现在生活类服务业一般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后税负有所降低,有利于行业本身发展,不过由于不能抵扣,对上下游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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