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透露,上海自贸区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商务部同意25家企业参与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融资租赁将成自贸区改革亮点。
1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指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并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据悉,即将在10月1日正式启动的自贸区方案涉及56项政策,这56项政策包含小部分金融政策,年底前再启动42项政策中再包含一部分金融开放政策。分析人士表示,融资租赁扶持政策将成为各路资金关注的新重点,目前涉足该业务或者注册地在上海自贸区的上市公司,如中航投资(600705)、摩恩电气(002451)、上海电气(601727)及三星电气(601567)等。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政策包含允许融资租赁公司设保理业务、允许外资设有限牌照银行等内容,但金融政策将晚于其他政策启动。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试点主要面向贸易和投资服务。除上述举措外,在试点中,还将对区内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实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试点政策。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方面认为融资租赁业在上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较强的政策诉求,推出优惠政策将推动该行业的发展。就上海层面而言,证监委、银监委、保监委以及外汇局对金融开放还是比较谨慎,金融放开的步伐可能会稍晚于其他政策。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综合保税区还与交银租赁、招银租赁、国银租赁、农银租赁、工银租赁、中航租赁、美国威利斯租赁、大新华租赁以及远东租赁9家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包括国内的租赁公司以及国际租赁公司,都将成为上海未来融资租赁项目的储备资源。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已有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在所划定的自贸区内设立了相关业务项目;而自贸区的建成,将对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带来进一步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