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首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并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相关部门要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考核。《指导意见》还提出要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级。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较年初增加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533.3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6.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全国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302.2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4.0%,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稳步拓宽。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表示,《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要求,包括定期考核、按月通报等,旨在通过更具体明确的要求,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以前银行为了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目标,经常出现年中、年末“冲”时点的做法,并未真正起到支持小微企业的作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做法是有必要的,这意味着小微企业会获得更多贷款。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应该坚持薄利多销、积少成多的原则帮助小微企业,不断提高贷款的获得率和金融服务的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