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部分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等五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经发改委调查显示,行业协会组织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等金店召开会长会议,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约定了黄、铂金饰品零售价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和定价浮动幅度。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依据《价格自律细则》规定的测算公式,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制定公司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操纵黄、铂金饰品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关于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五家金店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本次处罚,发改委取1%的处罚下限。以此计算,老凤祥等五家金店2012年在沪不法获利超过10亿元,平均每家约2亿元。据悉,老凤祥等金店连同协会于上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在协会组织的内部会议中,涉案企业表示接受上述处罚决定,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辩或者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五家金店均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理事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五家金店也表示将对沿用多年的价格机制进行反思和改进,并承诺今后不再参与任何协会组织的商议价格的活动与会议,也不会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金店商讨涉及价格的议题,坚持企业依法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