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等乳粉(中国乳粉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生产企业开展了反价格垄断调查。最终调查显示:合生元等六家企业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这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6.6873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具体的措施和手段各企业有所差别,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这些措施和手段均具有惩罚性和约束性,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照涉案企业规定的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
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均达到了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效果,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不正当地维持了乳粉的销售高价,严重排除、限制同一乳粉品牌内的价格竞争,削弱了不同乳粉品牌间的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6.6873亿元。其中,对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对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对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1.7199亿元;对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7734亿元;对富仕兰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4827亿元;对恒天然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0447亿元;对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及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明治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免除处罚。
据了解,涉案企业均提出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根据法律法规,对经销协议、销售政策和商务政策进行修改;立即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使消费者获得切实利益等整改措施。据悉,合生元7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放弃提出行政诉讼,将及时通过支付该罚款,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并不断完善和持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