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将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议指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据官方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据官方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2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据悉,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影视制作行业调查研究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市场分析人士称,随着试点区域和行业的扩大,身为各行业“佼佼者”的上市公司们也将充分享受该项政策红利,在减轻税负压力的同时实现“轻装上阵”。
有专家分析认为,未来邮电通信和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邮电通信业减税效果将非常显著。但是专家分析,铁路运输业则由于行业性质相似,很有可能面临此前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中遇到的抵扣发票难以索获等问题,而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也使得身处影视文化行业的光线传媒、新文化等上市公司也有望减轻负担。
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自去年1月实施以来,已经有众多公司从中受益,其中营改增政策使中国国航去年应交税费大幅下降84%,东方航空等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国内行业的主营收入也无需缴纳营业税。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也并非是绝对减负。例如,在已开展“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市,一些物流企业按交通运输业注册,实施改革后,其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导致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