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幼儿园开办特长班的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2011-09-16 02:45阅读:6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转载

字号

北京市发改委宣布,即日起将对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幼儿园违规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将成为检查重点。

近年来,本市教育收费管理不断加强,收费行为日趋规范,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一些学校未经审批采取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服务性代收费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此,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本市决定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研究生收费、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考试收费、艺术(美术类)、体育加试收费;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推荐使用教材,未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定价的;三是幼儿园(所)违规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四是服务性代收费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据了解,专项检查将持续至今年12月中旬结束。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