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 并亮出五大亮点

2011-08-31 11:08阅读:49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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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北京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郝硕博表示,只要9月1日后取得的收入,一律按新税法执行。个税此番调整将惠及北京市470万纳税人,工薪阶层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约有229万纳税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新个税法实施后,今年后4个月税务部门预计将减收26亿元,而“明年将有上百亿元从政府的口袋装到百姓的口袋中。”郝硕博说,新个税法实施将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长期来看,实施新个税法还将对扩大消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以及改善北京的投资关系等产生深刻影响。

9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五大亮点:

首先,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是个税改革中最受关注的地方。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拟将个税免征额上调至每月3000元。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

第二,工薪所得税率表由现行的9级简化合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一调整,使得中低收入阶层适用3%和10%低税率的人群大大增加。

第三,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级距虽然仍是5级,但每一级距的金额都是以前的2至3倍。这一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第四,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第五,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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