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5000多平方米、可容纳上百老人、无障碍设计……北京市已经开始试点在朝阳区常营建设一栋老年公租楼,方便生活困难的老人居家养老。这种在公租房项目中建设老年公租楼的养老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尝试。总结经验后,该模式有望在全市公租房项目中逐步推广。
24日召开的市政协委员养老机构建设提案办理座谈会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市政协部分委员介绍了提案办理情况。
目前,市住建委已经在常营公租房建设项目中进行老年公租房的建设试点,老年公寓将在常营公租房项目一侧的独立地块上建设,占地5000多平方米,预计可居住百余名老年人。在房屋设计上,还将考虑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居室和公共活动空间均采用无障碍设计,建有配套的餐厅、活动室、医务室等。入住老年公租楼的老人将可以享受到家庭式养老服务。
老年公租楼将由市民政局、市住建委、朝阳区民政局共同探索管理和服务经验。目前,各部门正对入住人群的资格审核、内部服务人员配置和培训、内部管理服务规章流程的制定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据介绍,这种在公租房建设老年公租楼的养老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待其运行模式趋于成熟时再向全市逐步推广。民政部门未来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出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公租房建设老年公寓的优惠政策。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抓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指标的落实。在全市尤其是中心城区,落实《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征地拆迁费由承建项目开发公司负担;基本建设费主要由区县政府承担,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30%的比例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