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机三包”政策的出台 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的依据

2011-08-24 01:03阅读:103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日前,《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在视像行业协会主办的数字电视盛典上发布,作为国家新近颁布的“平板电视机三包”政策的配套性行业措施,此细则明确了平板电视显示屏生产者、整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各自的三包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依据,为国家行政部门提供了行政执法的行业制度性参考依据。

谁销售谁先行负责三包

据悉,去年投放国内市场的平板电视数量达到3900万台,预计到今年底,社会拥有量将突破1亿台。平板电视技术新、发展快、市场竞争剧烈,产品更新换代快,维修技术要求高,但较长时间以来,产品售后服务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

为缓解这一难题,今年2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公告,将平板电视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上述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为平板电视售后服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不过该公告只是规定将平板电视机纳入三包规定,明确整机三包有效期一年,主要部件三年,并没有就执行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据了解,此《实施细则》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产品“三包有效期”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二是液晶屏等主要部件的生产者是平板电视产业链的主要部分,应对整机生产者承担义务,上游屏生产企业对下游整机生产企业也应实行三年的质量保证有效期。三是明确了整机生产者是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最终责任者,谁销售谁先行负责三包。即销售者先行对消费者负责产品三包,然后按合同约定追溯整机生产者或修理者的责任。

细则为企业提供实操依据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表示,此次发布的细则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联合我国平板电视机上游屏生产企业和下游整机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前期实践,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原则框架下,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范。“既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兼顾生产者的正当权益”。

海尔相关负责人陈相东表示,明确了执行标准,有利于企业的实际操作。青岛海信顾客服务部总监刘清河表示,《实施细则》解决了平板电视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大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现在老的三包条例是1996年根据CRT的标准制定的,它和平板的产品性能质量和用户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异性。”该实施细则符合企业和市场实际,具有可操作实施性的操作办法。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