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项整治“瘦肉精” 若有违规的将移交司法部门

2011-08-16 09:01阅读:46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即日起,北京将专项整治“瘦肉精”,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快餐店、各类集体食堂包括学校及幼儿园等,将进行逐一排查。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如违规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部门。

市卫生局表示,即日起至明年3月,北京将在餐饮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卫生部门将重点负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猪牛羊肉等。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餐饮企业所购鲜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进行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病死鲜肉或私自屠宰的鲜肉。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严禁使用。

同时,各区县卫生局须保证24小时信息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予以处置。若发现购进、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将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