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1年度的工资指导线,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10.5%的水平给员工涨薪,涨薪上下限分别定为15.5%和5%。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涨薪应向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倾斜,他们的平均工资不涨,经营领导层也不能涨薪。
工资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基准线为10.5%,上线(预警线)为15.5%,下线为5%。而去年这三条线分别为11%、16%和3%。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10.5%的水平,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2009年、2010年效益增长较快,2011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15.5%的水平涨工资。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5%,为企业员工安排涨薪。
相关人员指出,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目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
业内专家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向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倾斜。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其工资增幅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