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北京市场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

2011-06-25 10:06阅读:5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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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5月份发改委对北京市场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后,近期又派出调查组赴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八个城市检查,并发现有12家房地产企业存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发改委共对12家房企处以363.5万元的罚款,其中广州一家房企被最高处罚69.5万元。

发改委透露,此次检查的企业涉及对50多个在售楼盘,违规的行为主要分为三类:一、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构成价格欺诈,对此按《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二、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按照未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00元的罚款;如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万虹花园”项目,在售的139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依法拟处以69.5万元的罚款。三、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的,按照已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3000元的罚款。

此前发改委要求,5月1日起商品房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查处并公布上述案件的目的在于提醒所有商品房经营者,今后这项检查也将常态化并持续坚持下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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