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王翔称,与第一稿相比,提交二次审议的个税修正案草案,3000元免征额标准并未提高,在税率上有所调整,将第一级月纳税所得额1500元的税率由5%调整至3%。
4月2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显示,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情况显示,关于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此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按计划,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在6月27日至30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继续讨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