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完善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的管理

2011-05-30 08:30阅读:48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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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家荣说,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从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深入开展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等4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限塑令”。

将专项清理整顿购物袋重点生产区

赵家荣表示,我国将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责任。将“限塑令”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中,明确具体要求,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意识。

赵家荣说,有关部门将组织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提高公众对“限塑令”的认识;在社区、学校和集贸市场广泛宣传“限塑令”实施的重要意义,普及利用废塑料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食品包装的危害和相关安全知识等。

我国还将在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集中的部分重点地区,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清除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来源。继续加大对商品零售场所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严厉处罚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研究利用价格税收杠杆来进一步限制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

“限塑令”范围适时扩大

赵家荣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适时扩大执行“限塑令”的商品零售场所的范围,考虑将书店、药店等纳入“限塑令”,明确集贸市场开办者“限塑”第一责任人制度;支持超市、商场采用切实措施,鼓励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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