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7月起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

2011-05-24 08:57阅读:134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22日,北京市总工会内的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企业应把每年为职工上保险的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公开,对于未缴或少缴的,工会组织将负责监督企业执行。

社会保险法7月起实施,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以劳动报酬类案件占据比例最高,占总量的一半;其次是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类案件约占两成。这些劳动争议多发生在规模小、用人不规范的非公企业,如餐饮业、保安公司等。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应按职工的工资标准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据了解,有些企业并未照此执行。如一些职工月薪5000元,但企业只按3000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表面看现在该员工每月可以少扣钱,但实际上长远利益会直接受损。特别是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由于打短工、流动性大,更不愿每月从工资里扣钱缴纳社会保险,而企业也乐得“睁一眼闭一眼”。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