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 新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新取向

2011-05-12 08:03阅读:75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字号

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简称《目录》)日前出台,该目录代表了“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取向。在这份新目录中,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产业作为鼓励类的新增条目赫然在列,这也是《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等具体行业规划出炉前,来自国家层面对该行业的最新意志体现。

但新能源类中不同行业所受的“待遇”截然不同,本次修订则更细化,新能源条目下涵10个子条目,内容涉及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和海洋能等。其中针对生物质能发展的条目最多,共5条,太阳能发展的鼓励条目4条,海洋能等1条。风能和海洋能仅以鼓励“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和“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一句代过,此外未有更多提及。相比2005年和2007年的两个版本的《目录》,新版《目录》虽有大幅改动,但鼓励“核电站建设”条目则未有改变。

对此,发改委的人士表示,这只是政策上鼓励和指导的方向,不代表未进入鼓励类就不支持其发展。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