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北京市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本市将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务管理,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意见显示,在供水紧急状态下,将采取分区分类限制用水措施;同时,将海水淡化、引黄工程、岩溶水等作为水资源储备。此外,今后每年从市、区县两级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务工程基本建设。
意见指出,本市将加大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形成以本地水、外调水、再生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等多水源互联互调的水源保障格局。
意见明确,本市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加大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力度,继续对高耗水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水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逐步建立农村生活用水收费制度,严格取缔包费制。
此外,本市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证各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