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考虑到出租车送病人就医的方便 前15分钟不收取停车费

2011-05-06 10:18阅读:55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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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临时进出医院载客,遭遇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如此纠纷最近不少。这费到底该不该交?北京市发改委5日明确,对临时进出医院等公共场所停车场的出租车辆,第1个计时单位不收取停车费。

今年4月1日起,本市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三环路内部分医院停车场对临时进出的出租车收取费用,引发纠纷。北京市发改委5日发布《关于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临时进出医院停车场出租车,前15分钟不收取停车费”。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出租车送病人就医的方便,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15分钟的时间,基本可以保证出租司机送病人的需要。”

新通知还规定,对持有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时,规定停车收费仍执行调价前收费标准。

据了解,残疾人出行主要依靠专用车辆,对这类车辆的停放收费,考虑到对残疾人出行的影响,这次也做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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