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减税之路出现了一丝光亮。千呼万唤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第三次上调进入法律程序。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在4月20日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如顺利通过,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如获通过,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按照目前已经披露的内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到7级,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纳税人口将减少到税基人口的12%,有4800万人以上因此受益,另据测算,提高起征点使个税收入减少900亿元,加上税率调整,最终减少1200亿元左右。
上调个税起征点与减少税率层级,是税收改革的大趋势,虽然此次改革个税起征点并未如多数人希望的提高到5000元,税率层级仍然有7级,对于高收入阶层的避税方法尚无良方,但无论如何,对于任何一点微小的进步,我们都有必要给予掌声,并希望在改革中酝含的精神能够通过持续的改革焕发生机。
此次改革的实质是保障普通民众的生活质量,让利于工薪阶层,重点监管高收入阶层的避税漏税环节,以实现政府的收支平衡,建立贫富相对平衡的社会。让利于民与增加税收监管缺一不可:税收作为重要的社会激励机制,通过让利于民可以保障内需不下降,是培育中产收入阶层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增加高收入阶层的税收监管,则是消除贫富差距、防止损不足而补有余维持财政基本平衡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收支的平衡,那么所谓的让利于民就会逆转为普遍的通胀,以通胀与资本兑现的方法隐蔽地加大贫富差距。
中国正在推进的税费体制改革有必要延续个税起征点的改革思路,那就是在实体经济领域,给予中小企业尽可能大的成长空间,使之成为中国未来制造业与创新产业的脊梁,而对于依靠垄断利润无限成长的大企业课征暴利税以高额的资源税,以逼迫这些企业成为有着严格的成本核算的企业,从税收体制上杜绝天价吊灯、茅台酒等丑闻。在虚拟经济领域,让拥有人脉与资金资源的暴利者付出高额税收,而对于普通的投资者给予足够的成长空间。
个税领域的改革还在深化。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其中多处涉及到资本利得,例如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高收入者的资本所得等已经成为监管重点,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的避税漏洞一一被封堵。
在实体经济领域的改革十分滞后,民企生存艰难,大型国企与权贵企业以各种方式挤压民企的生存环境。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专家在今年初发布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发展速度及效益状况比较》报告显示,央企税负为民企税负不到3倍,而成本费用利润率民企已经超过国企,加上政府补贴、平价贷款等社会成本,民企的总体费用不在国企之下。
任何一个制造大国,都不可能离开活跃而有创新力的民企,以德国为例,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在占比99.7%,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无可替代的竞争力,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以及补贴政策功不可没。没有活跃而高效的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的发展最终将是无本之木。
通过对中低收入阶层减税培育中产收入阶层,通过对实体经济的税收改革,培育有竞争力、有竞争力的中小民营企业,建立普遍的纳税意识与公平的税收机制,是中国经济、社会最坚实的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