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万干部报告住房投资等事项。今年全国3.9万干部主动上交3.8亿元财物,查处违纪人员2377人。
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治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全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以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普遍召开了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52条不准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全国167万多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85万多人报告了住房情况,60余万人报告了投资情况,80余万人报告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纠正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据统计,全国共查处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领导干部191名;3.9万多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共计3.8亿元,查处违纪人员2377人,涉及违纪资金2.42亿元;清理纠正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2483辆,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8722辆,查处违纪领导干部210名;查处在住房方面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141名,清理违规住房3181套,收回资金1.16亿元;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2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