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010-11-20 01:00阅读:67

作者 : admin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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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发改委将派出督察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发改委还商请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价格监管方面的法规;并将派出督察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已会同民政部对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将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采取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此外,财政部还将会同民政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建立健全基本生活费用上涨与城乡低保家庭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及时跟踪分析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在保障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方面,财政部表示,将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检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隶属关系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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