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失职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 领导一律先停职

2010-03-30 09:53阅读:109

作者 : 千讯   来源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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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近日公安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刘金国在会上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集中整治,遏制执法过程中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持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仍屡有发生,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决有力的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要迅速组织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面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健全落实民警执法监督机制。要将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将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要通过集中整治,带动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刘金国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强力实施集中督察,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组织督察人员,对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有没有部署、基层所队采取了哪些措施、一线民警是否了解。

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严肃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部分非正常死亡案例

“做梦死”

2009年武汉人李文彦因偷窃电缆,被江西九江警方刑拘并关押在九江看守所,3月27日凌晨猝死。

家人发现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看守所所长解释疑为同室关押嫌犯玩牌时手指弹其额头所致。对李文彦之死,看守所称,李做噩梦喊不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医院诊断死于心肌梗塞,尸检报告又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因为根据警方调查,出事当晚陈绪金曾被同监号的羁押人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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