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新天介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的有关情况, “国际上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频发是正常的事情,中国企业在合法利用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水平。”
《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与《专利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于去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尹新天表示,“我国1984年制定了《专利法》,此后又经过3次修改。目前,我国的专利法律已和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专利制度达到了同等水平,专利审查能力和质量也处于世界第一方阵。但与较为完善的制度相比,民众和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仍需逐步提高”。
针对关于谷歌的事件,尹新天表示,谷歌事件本身应该和专利制度、专利保护没有直接联系。尹新天称,“通过网络、媒体等传播信息的时候,如果侵犯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我们应依照有关法律对侵权行为采取制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