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株洲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9亿元,同比增长13.3%,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8、0.3个百分点。其中,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8.2亿元,增长13.9%,月增幅居全省第一。
据统计,1-4月,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3.4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5亿元。
1-4月,全市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5.3亿元,增长18.8%;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56.7亿元,增长13.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5亿元,增长3.3%;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9.4亿元,增长12.4%。
1-4月,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49.6%,比一季度提高5.5个百分点。
获悉,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中,金银珠宝、烟酒(烟酒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类商品为消费热点。其中,前者零售额为1.6亿元,增长49.9%;后者零售额为1.8亿元,增长43.4%。
此外,与全市餐饮业整体增幅不减不同,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餐饮消费持续回落。1-4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餐费收入5.9亿元,增长9.6%,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6.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