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3个百分点。而在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中,鲜菜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比去年同期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0个百分点。
同时,粮食(粮食行业调查研究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价格上涨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油脂价格上涨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4月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9%。
其价格同比变动的具体情况为: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酒类价格上涨1.2%,烟草价格上涨0.5%。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7%,鞋类价格上涨1.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5%,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7%,西药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1.1%;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9.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5.8%,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5.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9%,文娱费价格上涨2.6%,旅游价格上涨2.1%,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9%。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住房租金价(1472.00,-1.70,-0.12%)格上涨4.1%,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6%,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0%。
据测算,在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2.4%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进一步显示,4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3个百分点。而在食品价格环比涨幅中,鲜菜价格涨幅也很大,环比上涨1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6个百分点。
同时,水产品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下降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2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环比下降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19个百分点)。
然而,4月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7%、0.4%、0.2%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0.4%,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环比均持平(涨跌幅度为0)。水、电、燃料中,液化石油气价格环比下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