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3-08 11:34阅读:192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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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合格证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将监管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区域为全省范围。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同时,还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进行了详细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试行工作分重点突破、全面实施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着眼长远、精准施策,扎实有效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同时明确了试行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培训、筑牢基础、监督检查等八个重点环节,确保试行工作落到实处。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和“三品一标”主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全部试行合格证制度,辐射带动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试行。各地要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检测支撑,形成共治氛围,以合格证促监管,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20年开始,力争3年时间全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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