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不规范;财政支持不到位,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和总体素质都较低。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学前教育监管薄弱、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学前教育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制定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
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要从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对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引导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
督导评估主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各地按照国家总体目标,结合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二是坚持标准。国家制定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三是公开透明。公开公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是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各地实际工作成效,督促引导地方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统筹评估项目,简化督导评估指标,优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虚假普及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