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基本药物,指的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此次调整在覆盖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科、慢性病等病种,销售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其中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均比原目录显著增加。调整后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扩充到685种。
尽管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还未正式公布,但从意见中可得知这些药品的特征。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对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销售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坚持调入和调出并重,优先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药品品种。对于新增的12种抗肿瘤药,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副司长张锋表示,很多都是肿瘤靶向药,已经进入医保目录的比较多。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