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提高参保人对养老资金配置的灵活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参保人选择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养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参保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内转换产品,也可跨保险公司转换,这将考验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模式,账户内提供多种产品选择,每个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所交保费、费用收取、投资收益、资金总额、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的。
前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位应是准公共产品,因此在产品费用水平上要体现让利于民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商业可持续。中明确了各类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收取的费用项目和收费水平上限,要求保险公司向参保人明示收费情况,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与市场同类保险产品相比,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收费项目较少、收费水平较低。
保险公司可以向参保人收取初始费用、资产管理费和产品转换费,A、B类产品的初始费用不超过2%,C类则不超过1%。不过,C类产品可以收取资产管理费,费用与投资账户的资产净值有关,比例不超过1%。国家推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着眼点在于补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是还富于民的重要举措,将大大提高民众未来养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