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附加征收标准需适度提高

2018-03-20 12:21阅读:8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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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逐渐步入大规模开发应用的新阶段,技术创新步伐显著加快,成本快速降低,正在加快迈向平价上网时代。其实,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前期,由于规模小、成本高等问题,需要政府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加以扶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已从0.1分/千瓦时(度电)逐步提至目前的1.9分/千瓦时。以此收集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能源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不断增加等原因,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征收出现了不足,这严重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缺口巨大,合计已超过1000亿元。不仅如此,电价附加也没能全面征收,漏征收自备电厂电价附加费近700亿元。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亟须调整提高,并强化征收管理。

2017年全国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电量约4.5万亿度(当年全社会用电量为6.3万亿度),可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850亿元。而现阶段,仅光伏、风电行业每年就需支付的补贴资金约1200亿元。这还没算生物质、光热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需求。

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目前的1.9分/千瓦时提升至3分/千瓦时及以上。后期,随着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逐步降低、实现平价上网时,再适时降低征收标准,直至取消。与之对应的是,燃煤电厂进行脱硫脱硝除尘发生的相关环保费用,在曹仁贤看来,则是企业应尽之义务。他建议取消对燃煤发电企业的上述相关附加补贴,并将归集的相关资金改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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